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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集主题: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集时间:
2024-08-08 - 2024-08-16
征集单位:
东昌府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征集公告

各涉农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区政府安排,现将《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明确本部门(单位)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并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及意见建议(请标明页码、行数),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16日下午5时前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区供销社邮箱。同时,为加强沟通,请一并报送本单位业务联络人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2024年8月8日日至2024年8月16日

1.电子邮箱:dcfqgxswangzhenling@lc.shandong.cn

2.邮寄方式:邮寄至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松桂路77号区政府1号楼1416室区供销社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字样。

3.联 系 人:王月雷  

4.联系电话:0635-8418130

5.互联网方式:点击页面下方“我要提意见” 可在线提交。

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8月16日前以电话或公务邮箱的方式反馈至东昌府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附  件:1.部门(单位)名单

2.征求意见表

附件1

部门(单位)名单


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供销社、工商银行聊城市中支行

闫寺街道办事处、道口铺街道办事处、堂邑镇、沙镇镇、斗虎屯镇、梁水镇、张炉集镇、郑家镇、侯营镇、广平镇、韩集镇

附件2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表

 

意见建议: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

备注:如无意见填“无”,修改意见可添加附页。

东昌府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8月8日 


决策草案
解读说明
我要提意见
我要提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全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农业强区,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字〔2024〕5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践行市委“6293”工作思路,坚决落实区委“保争提做”工作要求,推动供销合作社担当农业强区建设生力军、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农村商品市场“国家队”,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发展目标。到2026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稳步增强,农资保供稳价作用明显增强,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土地全程托管服务面积达到5万亩;农资仓储能力达到2万吨;争创流省级通服务示范县,流通服务网点基本实现涉农镇(办事处)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广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

1.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系统优势、加强联合合作,培育多元化土地托管服务主体。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服务队伍。聚焦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拓展服务领域,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1—2家有掌控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持续推进镇级为农服务中心能力提升,支持服务主体参与镇、村集体土地规模经营服务,培育以社有企业为支撑、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基础、为农服务中心为载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力量。〔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推进“合作社+供销社”托管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和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优势,积极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供销社”托管服务。由涉农镇(街道)统筹指导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整合土地成方连片,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全程托管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帮助,壮大集体经济,推广供销社“党建引领、双社联合、保险兜底、五五分成”的托管服务模式,实现农民和村集体持续增收,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规模化经营服务保障机制。实施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创新服务方式,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各镇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配套、粮食高产创建等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集中托管服务的农业片区建设。推动实现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大豆种植有序扩面。鼓励创新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优化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优化涉农保险理赔服务,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着力提升流通服务水平

4.推动供销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度参与全区商业体系建设,强化财政扶持政策,促进供销合作社通过股权投资、开放办社加强联合合作,以争创现代流通强县高点定位,构建以区级综合集配中心为龙头、镇级综合服务站为支撑、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基础的现代供销合作社流通服务网络,落实相关领域优惠政策。在主城区建设100家供销社区便利店,建设8处以上镇级供销综合超市;利用供销社便民服务网点推进农村(社区)物流服务。鼓励供销社以提高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效率为目标,加快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区商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供销社,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畅通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盘活闲置资产,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系统优势,推广东昌府区区域性农产品品牌。鼓励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构建绿色高效的全链条农产品冷链物流网。加强农产品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加快发展预制菜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助推农产品上行增效和农民增收。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网络渠道优势,参与粮食应急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商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供销社,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优化农资服务供给,助力农业稳产保供

6.构建1+3+N农资仓配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造提升1处区域农资集配中心、3处镇级农资服务站,发展提升一批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社。充分发挥农资集采集配中心的引领作用,提高农资配送效率,进一步健全仓储、调配、供应协同机制,增强服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供销社,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健全农资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发挥供销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优势,逐步形成贯通区、镇、村三级的农资流通服务网络。鼓励农资集配中心加强与规模种植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直供,构建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责任单位:区商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8.参与政策性农资应急储备。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集配中心承接政策性储备任务,多渠道、多方式调配资源,做好化肥、农药、种子等重要农资产品的储备和投放工作,发挥农资稳价保供“压舱石”作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做强做优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综合实力

9.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按照社企分开要求,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支持社有企业依法享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在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方面按照规定减免相关税费。支持社有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给予特别激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供销社〕

10.培育壮大社有龙头企业。支持供销合作社立足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及日用消费品流通等供销系统优势产业,加快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社有企业与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合作共建,壮大社有企业实力。允许区供销合作社争取的上级、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或社有企业。〔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

11.强化县级供销合作社统筹发展能力。支持区供销合作社搭建资本管理运营平台,强化上下联动、服务下沉,创新与基层合作方式,带动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配齐配强区供销合作社干部队伍,优化年龄结构,保障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和办公场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12.培育壮大基层供销合作社。围绕主责主业,加快盘活闲置资产,大力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新业态,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推进落实基层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新建一批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新型服务业态,建设村级经营服务综合体。行政审批部门要在新建基层社、村级供销社注册登记等方面做好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供销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扎实推动区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建立区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意见成立相关工作协调机制,压实目标责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区供销合作社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具体工作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供销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政策集成。整合相关领域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合作,将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涉及的合理信贷需求纳入普惠金融体系,积极提供并持续优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鼓励发放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针对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不动产确权登记、社有资产权属、供销系统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解决方案,依法依规落实处理。〔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工商银行聊城市中支行〕

(三)保持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资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违法违规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征用、征收社有资产要按有关规定合理补偿或等值调剂。区供销社要进行供销合作社资产清查和合同规范管理,全面摸清家底,纠正各种不规范行为,推动社有资产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原则,推进社有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优先用于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和遗留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开发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供销合作社要增强高质量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理顺社企关系,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发展难题,坚持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强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加快推进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供销社〕

 

附件:区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东昌府区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胡瑞恒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 组 长:张东欣  区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王忠华  区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成     员:  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区发改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人社局副局长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区税务局副局长

              孙华军  区供销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

              张立杰  工商银行聊城市中支行副行长

工作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供销社,王忠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起草背景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近年来,东昌府区供销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全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加快打造农业强区建设的生力军、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农村商品市场“国家队”,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省市供销社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23年11月28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2024年4月1日,市政府印发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字〔2024〕5号),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按照区政府安排,区供销社代区政府起草了《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字〔2024〕5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到2026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稳步增强,农资保供稳价作用明显增强,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推动供销合作社担当农业强区建设生力军、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农村商品市场“国家队”,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1.大力推广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包括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加快推进“合作社+供销社”托管服务模式、健全规模化经营服务保障机制三项内容。2.着力提升流通服务水平,包括推动供销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畅通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两项内容。3.优化农资服务供给,助力农业稳产保供,包括构建1+3+N农资仓配体系、健全农资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参与政策性农资应急储备三项内容。4.做强做优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综合实力,包括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培育壮大社有龙头企业两项内容。5.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包括强化县级供销合作社统筹发展能力、培育壮大基层供销合作社两项内容。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集成、保持社有资产完整性、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四项内容。

文件对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的任务目标,明确了支持政策措施和责任单位,并要求整合相关领域政策予以保障。

四、重要举措

《意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培育1—2家有掌控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推广供销社托管服务模式;二是以争创现代流通强县高点定位,在主城区建设100家供销社区便利店;三是改造提升1处区域农资集配中心、3处镇级农资服务站,发展提升一批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社;四是按照社企分开要求,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五是搭建资本管理运营平台,创新与基层合作方式,加快盘活闲置资产。

五、关键词解释

1.双社联合: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供销社联合合作

2.开放办社:供销合作社通过组织开放、产权开放、经营开放、服务开放等形式实现内外资源整合、扩大群众基础、拓展服务功能的有效途径,是供销合作社的重要工作原则和鲜明组织特征,也是供销合作社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动力活力的制度保障。

3.现代流通强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要点,到2025年,重点打造200个“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健全供销流通网络体系,让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双向流通渠道更加畅通。

4.1+3+N农资仓配体系:供销合作社改造提升1处区域农资集配中心、3处镇级农资服务站,发展提升一批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社。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东昌府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635-8418130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注意:

该问卷调查已结束或不在征集日期内,无法进行提交。

* 1. 请留下您的宝贵意见

东昌府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区政府网站对《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24年8月8日公开,2024年8月16日截止。

现将相关意见反馈情况汇总如下: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修改意见。

 

特此说明

 

 

 

 

东昌府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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